收入超过规定标准无法申请公租房,目前石家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资料图】
信息管理
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户籍、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并提供相应资料。保障家庭信息未发生变动不得随意修改。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新就业职工
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不得申请或限制申请的情况
1.离婚未满2年的。
2.60岁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身申请人父母在主城区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商住两用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的。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4.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住房保障之日前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5.主城区城中村及城中村改造的社区男性原村民不得申请住房保障;不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以及后迁入主城区城中村户口的居民,可不受该规定限制。
6.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7.配租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8.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9.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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