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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6日电 (王海跃)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告称,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经材料预审、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及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浙江省温州市等16个城市为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具体来看,16个城市分别为:浙江省温州市、平湖市、义乌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高密市、曲阜市、邹城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衡阳市、益阳市,海南省三亚市,四川省内江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人民网财经了解到,从2002年至今,我国已经公布11批名单,共有145城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这些城市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节水经验模式。
根据最新的国家节水城市评选标准,生态宜居和安全韧性是两个最重要的目标。其中,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城市水环境质量、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等作为导向指标,自备井关停率、城市公共 供水管网漏损率等作为底线指标。
有专家表示,创建节水型城市有助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城市水资源,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水平,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障城市经济和建设可持续发展。
据报道,2022年,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每人每天330升,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较10年前降低了5.5%。城市生产运营用水占用水量的比例由2012年的30.5%下降到2022年的24.9%,居民家庭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占比有所提升。与此同时,各地积极转变用水理念,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2022年,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80亿立方米,较10年前提高了4.6倍。
《“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显示,到2025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在提升节水意识、强化刚性约束、补齐设施短板、强化科技支撑、健全市场机制等方面,为节水型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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